省教育厅 省卫生厅关于申报第一批卓越医师培养计划高校的通知
苏教高函[2012]15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加快推进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教育部、卫生部决定共同实施“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现将《教育部 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第一批卓越医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的通知》(教高厅[2012]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将有关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根据江苏医学高等教育实际情况,我省高校可申报的项目如下:
1.五年制临床医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
3. 三年制专科临床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4.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上述项目中,申报项目2的高校应具有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申报项目3的高校为举办三年制专科临床医学专业的高校,申报项目4的高校为承担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教育任务的高校,同一高校可以兼报不同项目。
二、申报材料
申报各改革试点项目的高校请认真填写《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申报表》,并于6月4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三份报送省教育厅1519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jssjyt@126.com。联系人:徐庆,联系电话:025-83335159。
省教育厅和省卫生厅将结合本次申报工作,根据教育部、卫生部要求,组织遴选推荐。在教育部、卫生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实施的基础上,适时启动省级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
附件:1.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7号)
2.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高校的通知(教高厅[2012]1号)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