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         
                   为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创业能力以及实践动手能力,根据《南通大学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要求,我院将开展2016年度“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今年拟资助35项左右(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25项),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对象为我院2013级、2014级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创新团队。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申请者必须品学兼优,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善于独立思考,具备基本的科研素质与能力,能合理安排时间,申报成功后不得以考研、学业忙等理由退出或中止,项目中止将影响学生个人诚信记录。         
                   2.申报项目要求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意义,选题科学合理,做到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立论依据较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可行。         
                   3.项目研究期限为两年(2016.4~2018.3),且必须于项目申请人毕业前完成课题研究,学院原则上于每年3月组织结题工作。         
                   4.每个项目至多2位指导教师,第一指导教师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每位指导教师同时指导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有未按期结题的省、校、院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项目的指导。         
                   5.每个学生只能负责或参与一个项目,主持过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本次不再申报主持新项目,同一研究内容已参加学校其他项目的不允许重复申报(国家级、省级立项在研课题可适当放宽要求)。         
                   6.学院将在院级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和校级立项。拟申报国家级和省级立项的项目预期成果要求至少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以研究报告或论文形式结题的,须以项目组的学生为作者在公开发行的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省级立项1篇);(2)以作品(实物制作)形式结题的须提交完整作品(或装置),并以项目组的学生为作者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篇;(3)以项目组的学生为作者申请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专利1项;(4)项目组的学生依托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的成果参加省级以上(含省级)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含三等奖);(5)其他形式成果由专家组评定。所有公开发表的作品必须注明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和项目编号。         
                   7.拟申报院级重点项目须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已获得国家级、省级在研项目也可以申报,院级重点项目预期成果参照我校国家级和省级立项要求。         
                   二、选题范围         
                   训练项目不限学科专业,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内选题。训练项目请勿与往年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复。         
                   1.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         
                   2.开放实验室、实训或临床实习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3.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4.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         
                   申报创新训练项目的学生认真填写《南通大学医学院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2),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3),于3月11日前将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电子版一份)汇总后报送主教学楼A607办公室(何老师),逾期不予办理。         
                   2.学院评审         
                   学院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其它事项         
                   1.项目所属一级专业门类和项目所属二级专业类请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4)填写;         
                   2.本次评审过程中将以各系(室)的学生科研项目组织管理现状,及前几年学生训练项目结题情况作为本批项目立项管理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85051585;Email:          269591095@qq.con。         
                            南通大学医学院         
                    201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