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通大〔2005〕110号)文件精神,2007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评选工作定于5月18日至6月18日进行。本次参评对象为2007届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名额按各院(室、所)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0%分配。
一、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专业知识;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加强体育锻炼,生活习惯良好;
5.在应届毕业生中学习成绩优秀,各门课程考试成绩总分排名在院(室、所)同年级前15%,学位论文经答辩委员会评审为优秀,且有一篇以上学术论文(署名单位南通大学)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获奖资格:
(1)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者,受到党内、团内、行政各类处分者,以及违反法律受到法律制裁者;
(2)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者。
二、评定程序:
1.以院(室、所)为单位,由院(室、所)向全体参评研究生公布名额和评奖条件,提出评选要求;
2.本人填写《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向录取专业所在院(室、所)提出申请;
3.所在班级、导师、教研室签署意见;
4. 各学院(室、所)评审(在职攻读研究生获奖比例不得超过获奖人数的20%);
5.研究生部审核;
6.报请主管校长审批
南通大学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