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毕业答辩、硕士学位评定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14录入员:admin

        为规范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保证2007届研究生毕业答辩、硕士学位评定等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1、2007届毕业研究生应于6月15日之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2、各培养单位于6月20日之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拟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等工作。
        3、6月25日左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我校2007年授予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二、 毕业答辩
       1、经导师同意,由研究生本人向培养单位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培养单位负责对研究生答辩资格进行审查,含对研究生学位课程、学位外语等德、智、体全面素质的审查(同等学力人员除要达到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相应专业全部课程学习要求外,还须通过国家组织的学位外语和学科综合课程考试)。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必须补考,且补考的门数不得超过三门次;补考仍不能通过的不能参加论文答辩。审查合格后,研究生方可以进入学位论文答辩。
       2、学位论文评阅工作由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学位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由培养单位负责审定,并报研究生部备案。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由各培养单位负责组织。
       3、论文格式要求见详见南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范本。
       4、答辩程序:
    (1)院(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主持。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开会。
    (3)由指导老师介绍研究生的有关情况。
    (4)研究生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不超过45分钟)。
    (5)宣读论文评阅人对论文的评语和意见。
    (6)答辩委员会提问,研究生回答问题。
    (7)其他人员提问,研究生回答问题。
    上述第(6)、(7)项亦可以在提问后让研究生有15分钟的思考时间,一起回答。
    (8)答辩委员会举行会议,对论文提出评审意见,并对论文是否通过和是否授予相应的学位做出建议。评分表决须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并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为通过。
    (9)答辩委员会决议当场由秘书整理填入《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经全体答辩委员签字(蓝黑或黑钢笔)后方可生效。所有答辩材料应在答辩后两天内交所在院(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三、 学位评定
      1、各培养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讨论本培养单位所有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授予,对研究生是否准予授予学位进行讨论表决。表决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做出是否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2、各培养单位将硕士学位(毕业)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委员审查表、院系学位评定决议汇总表以及全部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摘要(合订成册);硕士学位论文(一式2份)及硕士学位论文电子文档(刻录光盘),连同研究生的全部考核材料整理后于6月20日之前送研究生部。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于6月25日左右开会,对全校毕业研究生的学位授予问题进行讨论表决。表决结果将发文公布。
     四、 材料送交
     各有关培养单位按归档要求应提交存档的材料。 其中归校档案馆的材料按以下目录建立(请务必按校档案馆要求填写基础医学或临床医学卷内目录):
    (1) 硕士学位研究生成绩单;
    (2) 硕士论文答辩申请书;
    (3) 硕士学位申请书;
    (4) 硕士学位论文同行评阅意见书;
    (5)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评分、表决票;
    (6) 研究生论文答辩情况和学位授予决议书;
    (7) 研究生培养计划; 
    (8) 科研设计书;
    (9) 硕士学位(毕业)论文(一式3份,参见归档要求一览表);
    (10)研究生临床轮转考核表(临床专业学位);
    (1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临床能力考试评分表;
    (12)科研记录簿。
    上述(1)、(7)、(8)、(10)、(11)、(12)项空白表格由培养单位提供。
    学生归档材料由各培养单位收齐后直接送校档案馆归档。
     五、 其它事项
     毕业研究生在答辩之前,学位研究生登陆"研究生信息系统"(http://yjs.ntu.edu.cn/xwxt/xwlogin.aspx )在线填写;同等学力研究生下载"授予硕士人员(在职研究生)登记表"填写。

 
二00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