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研究生申报2023年省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学生集体”的通知》,结合《南通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通大研〔2017〕26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审核,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4日至2023年4月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前向学院反馈(电话:85051586)。
注:1.省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仅学院初步推选报送,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审核公示结果为准。
2.省级优秀毕业生仅学院初步推选报送,最终评选结果以学校审核公示结果为准。
3.推荐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因违纪或毕业论文等各种原因不能正常毕业的,将被取消“优秀毕业研究生”称号。
2023年4月4日